
营业执照
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有:
1.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到工商局做名称预先核准;

备案
3.办理企业登记,予以登记的,领取营业执照。
4.到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6、开始经营。
二、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要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两个或多个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订立书面合伙协议;
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合伙企业设立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全体合伙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
王律师提醒您,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合伙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该项经营业务应当依法经过批准,并在登记时提交批准文件。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