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
生育
保险是指在职职工因妊娠、
分娩或者施行人工
流产、
引产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所在单位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以及
生育津贴。生育
保险待遇主要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
生育津贴两部分。1. 生育医疗费用:生育医疗费用即指职工在生育期间因病理原因或者意外伤害需要住院治疗的费用。
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
保险的,应当由生育
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生育
保险的,由
用人单位支付。2.
生育津贴:指女职工因生育而暂时停止工作时,依法应发给的津贴。
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的,由所在单位补足。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
保险法》,
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生育
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生育
保险费。职工参加生育
保险后,在生育期间可以享受相应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