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离婚案房子判决方法是:
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房子不进行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可以竞价取得的,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都不主张的,可以将房子拍卖后,分割钱款。

夫妻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二、离婚案房屋分割纠纷的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三、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的内容
离婚房产分配协议的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写清房屋现在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房产所在位置,是否有房贷,以及双方的房产出资比例;
3.写清分割方式、分割原则;
4.写清违约责任,之后双方要亲笔签名并且注明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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