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民法典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协议书内容如下:
1.当事人及其婚姻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身份证号、结婚时间、生育子女时间个数、离婚原因;
2.双方同意离婚的表示;
3.对未成年和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生活安排。离婚后子女和哪方共同生活,抚养费包括教育费如何给付。不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对子女的探视问题;
5.一方有困难另一方实施经济帮助的具体时间;
6.其它。
三、复婚后离婚协议还有效。离婚协议在当事人向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就生效了,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之前的离婚协议关于子女抚养以及解除婚姻关系的部分没有效力,但是有关财产分割的协议仍然是有效的。而复婚后当事人的财产如何安排,可由当事人依法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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