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合同订立的两个必经阶段为要约和承诺。
1.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这一意思表示必须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后,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
2.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其有效要件包括由受要约人作出、向要约人作出、在有效期内作出,且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二、在要约阶段,要约应当符合一定的要求。
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这样才能使受要约人明确了解要约人的真实意图。
2.要约应当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后,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这样才能确保要约的效力和稳定性。
3.要约的生效时间也是需要注意的,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即生效。在要约生效前,要约人可以撤回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4.要约也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三、在承诺阶段,受要约人需要对要约进行回应,表示是否接受要约的内容。
1.承诺的有效要件包括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必须是在有效期内作出,且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2.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那么这将被视为新的要约。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3.在承诺生效前,承诺人可以撤回承诺,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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