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
如果是工伤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之间发生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申请行政诉讼;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则可以相互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工伤保险待遇包括了什么项目
1.医疗康复待遇
医疗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人工器官、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安装、配置待遇等等。
2.停工留薪期待遇
在停工留薪内,工伤职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生活护理费等待遇。其中既有一次性待遇,也有长期待遇。
4.工亡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从以上各类待遇的构成和支付渠道上来看,充分体现了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以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的要求。
三、工伤保险先行支付三个条件是什么
申请工伤待遇先行支付需要符合的前提条件是:
2.职工发生的事故被确定为工伤。
3.用人单位因为未参保而需自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却又不支付的。具体不支付的情形包括:
(2)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
(3)依法经仲裁、诉讼后仍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出具中止执行文书的;
(4)职工认为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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