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主次贷人如何处理共同拥有的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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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宝妈妈

2026-01-0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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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主次贷人如何处理共同拥有的房产过户

离婚后有房贷房子过户。具体如下:

1.通过提前偿还所有贷款,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再进行房屋过户;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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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力清偿所有房贷的,可以通过向银行申请变更贷款人,变更后,可进行房屋过户。这种方式的房屋过户,只能过户给变更后的贷款人;

3.上述两种方式都不能实现,只能按期还款,还款过程中,有能力提前一次性还款时,也可以一次性归还所有房贷。待房贷还清以后,再进行房屋过户。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七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离婚房产过户所需材料

离婚房产过户所需材料为: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当事人身份证原件、离婚证;

3.离婚协议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

4.原房屋所有权证所附房屋登记表、房产平面图两份;

5.买房时的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

6.有的还要法院出个执行函。

三、离婚房产过户办理双方必须到场吗

离婚房产过户办理双方需要到场,携带身相关的材料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提交免征契税申请,房管局发放过户回执,领取已更名的新证。

律师提醒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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