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
申请检察院启动刑事抗诉程序的方法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法院
二、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条件是什么
1.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的;
3.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4.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影响公正判决或裁定的。
三、刑事受害人到检察院抗诉的程序怎么走
刑事受害人到检察院抗诉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2.原审法院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
3.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并通知下级检察院。
王律师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