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持有弹药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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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2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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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持有弹药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是什么意思

非法持有弹药罪的犯罪构成界定: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弹药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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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依法配置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持有弹药罪如何立案

律师提醒您,非法持有弹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包括:

1.非法持有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2.非法持有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3.非法持有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4.非法持有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四条,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二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一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二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持有、私藏的弹药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

三、非法持有弹药罪可以判缓刑吗

非法持有弹药罪符合缓刑条件时,可以判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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