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起诉需准备的材料证据有什么

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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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S111

2026-01-03 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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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起诉需准备的材料证据有什么

离婚起诉需准备的材料证据有:

1.婚姻关系证明;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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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身份证明以及户籍证明;

3.财产产权证明;

4.子女出生证明;

5.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相关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没有纠纷的起诉离婚要多久可以判离

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只要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在立案之日六个月内能判离;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可以延长六个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对符合离婚情形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能判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双方离婚起诉费多少钱

双方离婚起诉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王律师提醒您,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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