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异地安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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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pu1811

2026-01-0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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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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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迁异地安置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目前,并没有法律明确规定房屋拆迁异地安置的情形。在实践中,一般出现因分户需要增加住房面积等情形的,可以异地安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法院
法院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造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二、房屋拆迁安置房纠纷怎么解决

拆迁安置房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

1.双方先就争议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可以找法院进行调解;

3.当事人双方有约定仲裁的还可以申请仲裁;

4.当事人双方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三、房屋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提醒您,房屋拆迁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的材料有: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收原件;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收原件;

4.查档证明,收原件;

5.被拆迁人身份证,若被拆迁人是单位的,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被拆迁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6.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7.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收原件;

8.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9.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投资发票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收原件;

10.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收件窗口领取,当事人共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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