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
案件取保候审后处理流程如下:
1.取保候审在法律期限到期时,执行的相关部门应在满十五天前以书面的形式去通知决定的有关部门,让相关部门做出相应的更改措施,然后在期满前通知相应的执行的部门执行决定;

保证金
取保候审不会留案底,但判决以后有罪的会留下案底,犯罪情节轻微的或者对社会不产生危险性的或者羁押期满案件未完结的,可通过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出具保证书,确保随传随到的刑事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后果是什么
取保候审有两个后果:
1.有犯罪事实的,将被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并逮捕;
2.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将解除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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