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结婚

财产
3.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4.协议不成的,法院可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二、没领结婚证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三、没领结婚证生下的孩子地位
没领结婚证生下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继承权,可以继承其亲生父母的遗产。并且对于非婚生子女来说,可以要求不直接抚养自己的一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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