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侵权行为有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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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曼祺

2026-01-02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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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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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侵权行为有哪些类型

民法典对劳动侵权行为有哪些没有作出规定,而在实践中,劳动侵权行为包括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合同
合同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民事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

民事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如下: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2.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

3.衡平原则。即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态等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公平。

三、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律师提醒您,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责任承担方式】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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