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利
电视机是一种能够接收和显示电视频号的电器设备。它通过接收天线、卫星或有线电视信号来播放节目。最早的电视机出现在19世纪末,但直到20世纪50年代才开始生产大规模商业化的产品。第一台商业化生产的电视机是由菲因斯·图尔曼(Philo Farnsworth)发明的。他于1930年申请了液体显像管(LCD)电视
专利,并于1935年实现了这种技术。图尔曼后来创立了康涅狄格州的显像管
公司(Image Development Corporation),并生产出了世界上第一台商用LCD电视。然而,在1948年,列奥纳多·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所设计的电子显像管(CRT)被苏黎世理工学院的沃尔夫冈·凯特尔(Wolfgang Ketterl)和瑞士瑞士
电信公司(Swiss Telecom)的阿诺·格里希(Arno Gersch)发明了阴极射线管(CRT),这成为现代电视的基础技术。因此,可以说菲因斯·图尔曼是电视机的发明者之一,而列奥纳多·达·芬奇则为现代电视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