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过了还要去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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懒猫~

2026-01-05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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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冷静期过了还要去申请吗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确实需要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在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需共同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此期间双方未共同申请,则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冷静期是为了确保离婚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家庭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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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婚登记程序介绍

离婚登记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回执单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后,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三、冷静期届满后的操作

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当事人应在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然后分以下情形处理:

1.如果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现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将不予办理,并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告知书》。

2.如果双方决定继续离婚并符合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程序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你准备好迎接新生活了吗?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法律帮助,王律师随时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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