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解除需要的手续如下:
1.提出解除取保候审的申请。

保证金
3.办案人员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被取保候审人到指定的银行领取保证金。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二、取保候审解除情形有什么
取保候审解除的条件有:
1.发现不应当追究被取保候审人的刑事责任的;
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发现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的,要求解除取保候审的。
三、解除取保候审有案底吗?
解除取保候审是否有案底视具体情况而定,取保候审期满已经解除,如果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是不会留案底的;如果检察院做出起诉决定,经法院审判后,就会留下案底。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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