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保候审
对于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程序是:
1.取保候审的申请:

犯罪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收到取保候审申请书后,应在3天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对于同意取保候审的情况,需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由他们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
3.取保候审的执行:
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
二、对于刑事案件办理取保候审的条件
王律师提醒您,犯罪嫌疑人申请进行取保候审所应当满足的条件包括: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具有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情形。
三、对于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期限
对于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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