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规定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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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jbzmy

2026-01-03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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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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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转让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规定

转让合同的无效情形有: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转让合同无效;

民法典
民法典

2.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转让合同无效;

3.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转让合同无效;

4.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转让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二、转让合同无效的后果

律师提醒您,合同无效的后果具体如下:

1.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折价补偿。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

三、转让合同申请确认无效的期限

确认合同无效没有时间限制。因为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属于确认之诉,确认之诉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当事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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