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拖欠工资
“无故拖欠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
无故拖欠工资是如下处理的: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以下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1.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数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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