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受伤全责方可要求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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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事故中受伤全责方可要求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中受伤全责方可要求的赔偿:出车祸可以要求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财产损失三部分。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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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律师提醒您,交通事故保险公司理赔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明;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三、起诉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起诉交通事故赔偿争议的时间限制是三年。

1.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算为三年时间,诉讼时效期间内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2.伤情需要治疗的,受害人起诉请求对方赔偿的,应当在治疗终结后三年内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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