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惩罚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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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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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

一、

未遂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惩罚规定是什么

破坏交通设施罪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法律依据:

刑法
刑法

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

破坏交通设施罪未遂如何认定

破坏交通设施罪未遂: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既遂的认定标准:犯罪既遂犯罪的完成形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要件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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