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离婚判决强制执行流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院
3.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规定期限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4.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5.采取强制措施,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执行员应当出示证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情况制作笔录,由在场的有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行时间: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婚判决强制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律文书生效两年内提出申请。
4.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三、离婚判决强制执行要提交的资料是什么
1.强制执行申请书一份。
2.证明申请人主体资格的材料一份,受委托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的,一并提供委托代理资料。
3.具有强制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一份和复印件两份。
4.被申请人财产线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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