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起诉离婚后一方的债务一般是由债务人本人自己清偿,不用夫妻共同承担。起诉离婚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各自应承担的债务额,无法协商的,可以由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状况等方面,判决债务的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起诉离婚债务分割原则是什么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这是基本原则,体现在共同债务的承担上,则是指夫妻双方共同债务有平等的清偿义务。
2.坚持保护妇女利益的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虽然有平等清偿的义务,但平等清偿,并非平均分担,还应考虑到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能力如何,应当从实际出发,讲究实事求是。我国妇女现在虽然有一定的地位,但与男子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履行能力相对较弱,所以在债务分担上应适当予以照顾。
3.坚持以共同财产偿还的原则。
三、起诉离婚债务有争议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债务有争议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需要写明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以及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同时,需要写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2.证据材料:需要提供与债务纠纷相关的证据,如借款合同、转账记录、收据、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应该能够证明债务的存在和合法性,以及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3.身份证明:需要提供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证明原告和被告的主体资格。
4.结婚证明:如果原告和被告是夫妻关系,需要提供结婚证明复印件,以证明夫妻关系的存在。
5.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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