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抵押权人能够放弃抵押权的顺位。但是抵押权人在变更其抵押权时,如果未获得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的影响。
《民法典》第四百零九条

财产
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人放弃该抵押权、抵押权顺位或者变更抵押权的,其他担保人在抵押权人丧失优先受偿权益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但是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提供担保的除外。
二、抵押权人和抵押权有什么不同
1.定义不同。抵押人是指为担保自己或他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抵押担保的人。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
2.权利不同。抵押权人对抵押权有处分权,抵押人有孳息收取权;
3.义务不同。抵押人的行为可能使抵押财产毁损或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
三、哪些能够做抵押权人
符合抵押权人条件都可以成为抵押权人。动产抵押权人可以是任何单位、个人。动产抵押权人是对动产抵押享有抵押优先权的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可以就抵押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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