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起诉所需的法律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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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ebin

2026-01-0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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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次离婚起诉所需的法律证件是什么

第二次诉讼离婚所需材料有: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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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婚起诉书;

3.证明夫妻之间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准予离婚的法定事由证据;

4.一审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第二次离婚起诉判决书多久才会收到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需要三个月或六个月时间下判决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三、第二次离婚起诉需要请律师

律师提醒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是否请律师由当事人自己确定,法律并无规定起诉必须委托律师办理。通常情形下,如果当事人对诉讼由一定的了解,是不需要委托律师办理的,也有自己进行诉讼,如果对诉讼一无所知,或者案件存在较大的争议,建议可以委托律师协助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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