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
劳动监察大队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用人单位
3.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4.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5.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6.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等。
二、南京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什么材料
王律师提醒您,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投诉书:需要填写完整的投诉书,并签字或盖章确认。
2.身份证复印件:需要提供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用于核实身份。
3.证据材料:需要提供能够证明投诉事项的证据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据材料需要真实、完整,能够支持投诉请求。
此外,如果委托他人代理投诉,需要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涉及多人投诉,需要提供投诉人名单和相应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南京劳动监察大队有处罚权吗
劳动监察有权限处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等法律规定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进行行政处罚,而罚款是行政处罚的措施之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八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根据调查、检查的结果,作出以下处理:
(一)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应当改正未改正的,依法责令改正或者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理决定;
(三)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发现违法案件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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