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1、对于造成质量
事故的责任者,将扣除他们所负责项目的工时费用,并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进行经济处罚。2、对于因忽视大意而造成的轻微质量
事故,责任人将被罚款20-50元;对于一般
事故,责任人将被罚款50-100元;对于重大
事故,根据
公司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如果造成“2保”车辆上线检测困难且连续两次不合格,则对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3、如果责任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或工作不负责任、偷工减料或弄虚作假而导致质量
事故,则不论
事故等级如何,都将按照原工时费用的5-10倍罚款。4、当产生质量
事故导致经济损失时,责任人应对损失进行赔偿。对于因忽视大意而造成质量
事故者,将按照该项目工时费用的40%进行赔偿;而对于配件和材料的损坏,则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赔偿: a) 在1000元以下的范围内,按50%赔偿; b) 在1001-2000元范围内的范围内, 按40%赔偿; c) 在2001-3000元范围内的范围内, 按30%赔偿; d) 在3001-4000元范围内的范围内, 按20%赔偿; e) 在4000元以上的范围内, 按10%赔偿。以上五个档次的损坏配件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5、如果维修人员因违反操作规程或忽视大意而造成配件损坏,将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赔偿。6、如果连带他人进行返修,应根据实际产生的工作量另行支付他人损失,并且责任者还将被扣除项目工时费用。此外,对于给
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责任者,还可以处以50-1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