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人单位
自离不发工资找劳动局有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立案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有结果;若案件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符合立案条件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立即立案。
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七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三、如果自离后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在提交投诉材料时,需要准备以下证据:
1.劳动者的身份证明:这通常是一份有效的身份证件,如身份证或护照。
2.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这些文件可以证明用人单位的合法性,以及与投诉有关的责任人。
3.劳动合同书:这是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
4.工资支付凭证:如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以证明用人单位是否已支付工资以及支付的金额是否正确。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如果可能,其他与你有相似遭遇的同事的证言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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