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伤害。

民法典
3.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
【医疗机构免责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医疗事故构成的要件如下:
1. 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 行为主体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 医疗行为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
4. 患者人身损害与主体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事故的分级标准是什么
1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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