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
民法典对共同承揽人的连带责任做了的规定如下:
共同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每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应当对承揽的全部工作向定作人负责。如果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要求,定作人可以要求共同承揽中的任何一个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应当无条件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六条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共同承揽人的义务是什么
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成工作的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着手工作,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承揽人要保质保量地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承揽人要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
2.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材料或者接受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3.对承揽的工作保密,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4.共同承揽人要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查。
5.共同承揽人交付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六是共同承揽人对工作成果有瑕疵担保义务。
三、怎么起诉共同承揽人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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