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发生在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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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3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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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
民事赔偿

一、医疗纠纷发生在什么时候开始

医疗纠纷发生在医疗诊断的时候。

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

事故
事故

广义的医疗纠纷包括医患双方发生的民事纠纷(民事赔偿等)、行政纠纷(行政处罚等)、刑事责任(医疗事故罪等)。

二、出现医疗纠纷怎么办理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自愿协商;

2.申请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有效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三、医疗纠纷起诉时效如何计算

医疗纠纷起诉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为三年。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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