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曾经打过官司的新人来回答你的问题。如果申请撤诉并获得
法院准许,诉讼费可以减半收取,但关键在于准予撤诉,这有时还得看法官的态度。如果撤诉未被批准,则已交纳的诉讼费用不予退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若二审
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应退还上诉人已缴纳的二审案件受理费;一审
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需退还当事人已缴纳的案件受理费。如果当事人对一审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定提起上诉,而二审
法院维持了一审裁定,则一审
法院仍需退还当事人已缴纳的案件受理费。第三十四条明确指出:在民事案件中,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且
法院裁定准许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上诉人承担。而在行政案件中,如果被告改变了或撤销了具体行政行为,导致原告申请撤诉并获
法院准许,那么案件受理费应由被告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