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我国没有法律规定收到逮捕通知书后多少个月才开庭,只规定了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再延长。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检察院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二、收到逮捕通知书后还能取保吗
王律师提醒您,在被依法逮捕之后,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被取保候审的。因为逮捕的条件是嫌疑人有危害社会的可能,所以才予以逮捕,因为不适合取保或者监视居住的条件。但是,如果被逮捕的嫌疑人有以下情形的话,那么还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收到逮捕通知书后该怎么应对
1.及时咨询律师:在收到逮捕通知书后,应该尽快联系律师,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应对接下来的法律程序。律师会根据具体情况给出专业建议和帮助。
2.配合调查:如果有机会,应该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尽可能提供有关案件的证据和信息,以便尽快查明事实真相。
3.保护自己的权益:在配合调查的同时,也应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申请取保候审、申诉等。如果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可以向律师寻求帮助。
4.做好心理准备:收到逮捕通知书意味着相关人员已经被怀疑犯罪,因此应该做好心理准备,积极面对接下来的法律程序。
5.保持联系:与家人、朋友和律师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以便更好地应对接下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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