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立案
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超过上述期限,追诉时效即告终止,不再追诉。
二、追诉时效过了还能立案吗
过了追诉时效不能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也就会不予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追诉时效是从立案开始算吗
对于犯罪分子进行刑事追诉的时效并不从受案或者立案之日起计算,而是应当从犯罪之日起进行计算。王律师提醒您,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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