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和工资是冲突的,是无法同时领取的。生育津贴和工资原则上是冲突的,无法同时享受。所以符合生育津贴领取标准的职工是需要知道的,生育津贴和工资是不一样的。职员在享受产假的期间,企业单位是不会另外发放工资的。
二、生育津贴领取要什么资料

身份证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三、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
1.符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如果是超生的话则不可以领取;
2.符合计划生育的流产、宫外孕等可以领取生育津贴,但如果是未婚先孕流产,则不可以领取;
3.生育前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定的时间,各地对此的规定有所差异,比如长沙需要在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十个月才能享受生育险待遇,具体可以询问当地社保局获知;
4.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且生育保险费用仍旧在缴纳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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