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法院
二、涉及财产与子女抚养
1.在财产分割上,一方的婚前财产归其所有,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分。
2.关于子女抚养,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1)具体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决定,如果协议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2)费用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来确定。
(3)通常,有固定收入的一方,其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4)无固定收入的,则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5)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调整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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