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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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鱼

2026-01-05 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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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民法典中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主要采取过错责任原则,并辅以推定过错责任原则作为例外。

1.根据法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如果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存在过错,那么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中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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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医疗机构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如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诊疗规范,或者隐匿、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遗失、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情形,将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二、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

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主要是医疗机构,且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并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在医务人员存在过错的情况下,他们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然而,如果患者或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或者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医务人员已经尽到了合理诊疗义务,那么医疗机构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医疗损害责任类型分类

民法典中规定的医疗损害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导致患者受到损害。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来说,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包括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等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患者的明确同意。

3.如果医务人员未尽到这些义务,造成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损害责任涉及多方权益,了解归责原则和责任类型是关键。如果你或亲友遭遇医疗损害,不妨咨询王律师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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