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肇事
交通肇事责任认定书的出具时间取决于多个因素。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故
3.若交通事故需要进行检验、鉴定,则应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在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的情况下,若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认定书。
5.对于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也会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分别送达当事人。
二、认定书内容及权利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详细载明以下内容:
1.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4.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5.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6.认定书还应由办案民警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认定书送达当事人时,应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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