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土地转让合同,如果转让方具备土地使用权证,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那么一般具有法律效力。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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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土地转让合同有什么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转让土地的性质、面积、具体地理位置。
3.土地使用期限、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状况。
4.土地转让的协商价格。
5.转让方使用情况、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赔偿方式。
7.争议解决方式、不可抗力的情形。
8.合同签订双方的主体签名及签署日期等。
三、土地转让合同需要村里签名吗
不是必须的,如果是村委会的集体土地就要村委会盖章,如果是村小组的地就由村小组盖章,如果是个人的地就双方签好合同就可以,不是一定要村委会盖章。
法律依据: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
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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