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孩子一岁离婚归女方抚养。应由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法院在判决时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女方直接抚养。这一原则主要是基于孩子年幼,需要母亲更多的照顾与关爱。女方若有以下情形之一,孩子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法院
3.以及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离婚时对于一岁孩子的抚养权判定,法院会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以有利于子女成长为原则。
1.具体而言,法院会考察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等,以及子女的年龄和成长需求。
2.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母亲一方,除非母亲存在上述不适宜抚养的情形。
3.而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若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法院则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如是否已做绝育手术、子女随其生活的时间长短、是否有其他子女等,进行综合考虑。
《民法典》对于离婚时孩子的归属有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1.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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