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盗窃罪数额起点有规定,法律规定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检察院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二、盗窃罪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等;
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等;
4.情节证据,包括价格鉴定、物品发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三、盗窃罪的追诉时效
盗窃案件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十年,因为盗窃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王律师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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