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神病
精神病人一定要有监护人。精神病患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法律规定必须要有监护人。一般是由有监护能力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按照顺序担任其监护人。
《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民法典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有什么责任
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有以下责任:
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等;
2.代理进行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等;
3.对被监护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等;
4.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的其他责任。
三、法律是否允许精神病患者更改其监护人
精神病人监护人能改,在出现法定情形时可以依据法定程序撤销原监护人的监护资格,指定其他监护人。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