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如何办理女方迁回原籍的户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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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2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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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如何办理女方迁回原籍的户口手续

女方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的办法:

1.若协议离婚的,应当由当事人向迁入地登记机构申请迁入证明。然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最后,携带迁出证明前往迁入地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户口簿。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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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若诉讼离婚的,由当事人持法院生效裁判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即可。

二、女方离婚后迁移户口需要哪些资料

律师提醒您,女方离婚后迁移户口需要以下资料:

1.落户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落户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派出所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本人与户主的关系证明;

5.离婚证原件、复印件。

派出所审查材料没问题后,带着材料去公安局办理,办理完成后带着准迁证、户口页、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迁移证。之后带着准迁证、迁移证、落户申请、身份证落户即可。

三、一般迁户口的时间

1.镇内一天;

2.县内三天;

3.市内5个工作日;

4.省内十五个工作日;

5.省与省之间二十个工作日以上。

6.户口迁徙后身份证可以不换,依然有效。更换身份证的流程时间需要大约2-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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