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为当事人双方协议期限,到合同履行完毕为止,但其法律效力是永久存在的。
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民法典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什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合同必备条款明确、完备;
2.需注意合同当事人的营业执照是否合法、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
3.需明确规定质量标准、工程验收标准、质量保证、工期延误的责任划分等内容。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11.相互协作条款。
12.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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