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
延期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决定开庭日期后,或开庭审理期间,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原定审理日期进行审理,而推迟审理的诉讼制度。行政诉讼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当事人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可不到庭的;当事人申请了却没决定回避或没确定新的合议庭组成人员;需要通知新证人到庭,取新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需补充调查;因紧急公务或遇特殊情况,无人替代不能出庭的合议庭成员出庭;因行政机关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而延期审理。
二、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行政诉讼
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4.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5.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6.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7.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8.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三、延期审理多久判决
延期审理的判决时间并没有具体的规定,但人民法院在立案受理后一般会在二个月内作出判刑处罚。《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王律师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