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被强拆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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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福

2026-01-04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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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

一、违建被强拆如何维权

违建被强拆的维权方式有: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会先予以公告,在公告期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违建已被强制拆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律师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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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二、违建被强拆需要什么证据

1.身份证明:证明自己的身份,例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房屋证明:证明房屋是自己的,例如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3.拆迁证明:证明拆迁是合法的,例如拆迁许可证、拆迁公告等。

4.财产损失证明:证明自己在拆迁中遭受的财产损失,例如照片、视频、估价报告等。

5.补偿证明:证明自己已经获得或者应该获得的补偿,例如补偿协议、补偿决定等。

三、违建被强拆可以得到赔偿吗

违建遭强拆不可以得到赔偿,强拆违法建筑时,违法建筑所有人不能获得补偿,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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