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时需要给雇主赔偿吗合同期内如何赔偿

合同

1个回答

写回答

Tutoumao

2026-01-02 21:40

+ 关注

合同
合同

一、辞职时需要给雇主赔偿吗合同期内如何赔偿

合同期内,辞职是不需要给雇主赔偿的,但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另外,用人单位损害劳动者权益而导致辞职,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

二、辞职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辞职后个人是否可以继续缴纳医保

律师提醒您,离职后医保可以自己续交。因为离职造成医保停交,个人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交医保。

医保停交3个月以内,如果找到新工作,那么新单位会继续为个人缴纳医保。但须注意,医保停交不能超过3个月,一旦超过3个月就会重新计算持续缴费年限。医保停交后将在下个月起,不再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同时,从欠费之日算起,三个月以内不仅需要补交欠缴费用,还需缴纳利息和滞纳金。因此,医保停交的后果实际上是非常严重的,需要尽量避免停交医保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

举报有用(0分享收藏

Copyright © 2025 IZhiD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知答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230422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