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夫妻

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分割财产性质与基础情况;
3.财产分割的内容与分割范围;
4.分割方式;
5.动产与不动产的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与赔偿金等;
7.财产分割协议订立日期等。
1.收集其银行卡或存折线索,记下开户行等信息;
2.收集其收入状况的线索,其转移不动产的证据;
4.收集其低价出售夫妻共同财产和利用关联企业恶意负债的证据;
5.收集其制作虚假债务的证据,与债权人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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