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时,若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纳税人需在次年六月三十日前自行完成税款缴纳。如果税务机关发出限期缴纳通知,纳税人应按通知要求的期限缴纳税款。新个税法就此明确,当扣缴义务人未履行扣缴职责时,纳税人负有自行申报并缴纳税款的义务,具体时间为次年六月三十日前或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
每年个税补缴政策相同。若税务部门通过稽查发现以往年度未完成个人所得税清缴汇算,将立即立案,要求补交税款并接受处罚和罚款。因此,每位职场人员需在次年6月30日前,通过手机APP完成个人所得税清缴汇算。除补缴税款外,还需支付滞纳金,计算方式为:欠缴个税税款×每日万分之五,直至缴清为止。请务必按时办理,避免额外费用与麻烦。只要纳税人预缴税额和年度应纳税额存在差异,就必须办理年度汇算,这是需要注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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